金融监管总局12月25日消息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,要求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,以保障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。
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韩宋辉)金融监管总局12月25日消息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要求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,以保障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。
确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,产品管理人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,并在定期报告和更新产品说明书时披露业绩比较基准历次调整情况。